1运输时应当采取密闭、遮盖、捆扎、喷淋等措施防止扬散;
2对运输危险废物的设施和设备应当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3人能混合运输性质不相容而又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4转移危险废物时,必须按照规定填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向危险废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5禁止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
6运输危险废物的设施和设备在转作他用时,必须经过消除污染的处理,方可使用;
7运输危险废物的人员,应当接受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运输危险废物的工作;
8运输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制定在发生意外事故时采取的应急措施和防范措施;
9运输时,发生突发性事故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报给附近的单位和居民,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