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使用的标识标志主要指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标志灯、牌悬挂和运输车辆的承载部分(罐体、栏板)标识标志,内容主要包括底色、色带、警告语、包装标志和安全标签等。
2、各类安全标志的日常管理由安全经理负责,包括安全标志的统计,标识位置,标记的更新维护等内容。
3、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标志灯、牌的悬挂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92)执行,三角形顶灯放于驾驶室顶部表面前端中间位置,标志牌固定安装于车辆尾部的右方与车辆号牌相对应,不得随意悬挂或放置在驾驶室内。
4、罐车辆罐体外表底色应统一喷涂银灰色按(GB-3181《漆膜颇色标准样本》规定),低温型罐车堆体外表面为铝白色;不锈钢质和铝质罐可使用金属原色。